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045100 | 教育 | 12 | 非全日制定向 |
二、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考生须提供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4.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
5.诚信复试承诺书;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请各位考生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复试安排。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按1:1.5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按考生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考生人数按进位取整计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综合考核一般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综合考核内容一般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
1.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综合能力面试考核: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原则上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
1. 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按以下折算:
复试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25%+综合能力面试考核×75%
(2)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50%+复试综合考核成绩×50%
2. 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5天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学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616号宁波大学教育楼414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09274)。
三、录取
(一)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办法如下。
根据招生计划人数,在本专业同一个招考批次内,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为拟录取名单。若有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则按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考生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考生放弃录取(含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或有追加招生名额,则从符合录取条件的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上述第(一)条中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四、其他
(一)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学院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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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s://jsjy.nbu.edu.cn/tzgg1/yjsbtz.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9279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0718
六、复试时间安排(考生凭身份证进校)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候考室 | 备注 |
5月21日 15:00-16:30 | 报到、资格审查、抽签(决定面试场次) | 教育楼311 |
| 请于15:00前到达教育楼311 |
5月21日 15:00-16:30 | 拷贝、试播PPT | 教育楼307 |
| 1.PPT命名:本人姓名 2.现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拷贝、试播 |
5月22日 08:00-20:30 | 外语水平考核 | 教育楼309 | 教育楼311 | 1.请携带身份证,上午场的考生7:30前、下午场考试12: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并抽签; 2.面试前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 3.候考室内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4.进入候考室请将所有电子设备关机并放在指定位置; 5.每场面试结束后请到候考室工作人员处签字确认;两场面试完成后本次考核结束。 |
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教育楼307 |
七、复试名单
序号 | 报名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报考类别 | 材料审核成绩 |
1 | 2026310118 | 朱晨晨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9.71 |
2 | 2026310667 | 桂尚书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9.29 |
3 | 2026310223 | 王宝花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9.29 |
4 | 2026310212 | 傅佳青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9.00 |
5 | 2026310554 | 吴维维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8.86 |
6 | 2026310706 | 董婳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8.86 |
7 | 2026310337 | 赵远航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8.57 |
8 | 2026310100 | 杨娜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8.43 |
9 | 2026310346 | 李满满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8.43 |
10 | 2026310249 | 唐婵婵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8.29 |
11 | 2026310484 | 刘效壮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8.29 |
12 | 2026310393 | 叶任泽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8.14 |
13 | 2026310185 | 于辉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7.14 |
14 | 2026310553 | 张海峰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6.86 |
15 | 2026310087 | 郭晓娜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6.43 |
16 | 2026310425 | 袁舒雯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6.29 |
17 | 2026310593 | 刘海洋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6.14 |
18 | 2026310523 | 袁红辉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6.00 |
19 | 2026310150 | 陈积粮 | 045100 | 教育 |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 86.00 |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