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全日制硕士)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3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4 |
040105 | 学前教育学 | 1 |
040106 | 高等教育学 | 4 |
040200 | 心理学 | 5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7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4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3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6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3 |
045115 | 小学教育 | 10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5 |
045118 | 学前教育 | 8 |
045400 | 应用心理 | 10 |
二、报名时间
申请人于9月21日(上午)9时至10月16日(中午)12时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2027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专业符合2027年国家和我院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具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背景)。
四、申请材料
1.近期证件照1张。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验原件)。
3.学生证或在读证明(验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5.《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6.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大学学习期间的完整成绩单、获得的各类奖励、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8.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见附件)。
9.《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
五、复试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复试,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
1.复试内容
(1)复试一般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能力面试(面试环节可加入技能操作考核内容)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等,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具体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上机考试、实验考核、实践操作考核等。
(2)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推免硕士生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0.8+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六、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分批次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当批次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七、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检。
(五)本方案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窗体底端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s://jsjy.nbu.edu.cn/tzgg1/yjsbtz.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9279 0574-87609274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0719(此电话为监督电话,不负责专业咨询)
九、第一批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
复试分批进行,第一批次复试名单将在9月23日11点左右发布,在此时间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一批次复试。第一批次复试安排详见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栏目通知。
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
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7日